你「配得」上天堂享福嗎?
很多人都認同信仰解答了人類的來源,應走的路,與及最終的歸宿。不同的信仰提出了不同的解說。正確的信仰使人蒙福,錯謬的信念導人招禍。聖經說,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(約3:16)保羅說,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,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。(弗3:18-19)耶穌講了一個法利賽人和稅吏去聖殿裡禱告的比喻,耶穌宣告說,那自卑的稅吏比那自義的法利賽人,倒算為義。(路18:9-14)進一步說,人算甚麽!(詩8:4)世上沒有一個人在神面前可以誇口,配得甚麽。如同回頭的浪子,雖然自知不配稱為慈父的兒子,充其量只能作一個雇工,但仍然被視為兒子是慈父賜與的恩典。(路15:11-32)保羅說,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,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(弗2:8-9)即是說,人的得救全是出於耶穌因為愛而賜給人救贖的恩典。
很多基督徒都謙虛的說自己是蒙恩的罪人。嚴格來說,用詞有點矛盾,既說是蒙恩,因信被神稱義,怎會仍舊是罪人呢?豈不是因信而已經出死入生麽!(約5:24)保羅說,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麼?斷乎不是。所以,信徒不要說自己,當說:全是主的恩典!
當雅各從拉班那裏衣錦還鄉時,他對神說,你向僕人所施的一切慈愛和誠實,我一點也不配得,我先前只拿著我的杖過這約但河,如今我卻成了兩隊了。(創32:10)神將那應得的賜給人,這是神的公義;神將那不配得的賜給人,這是神的恩典!不過,耶穌說,手扶著犁向後看的,不配進神的國。(路9:62)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,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(太10:37-38) 人既是罪人,那裏有資格配得救恩呢?所以,這裏的「不配」,並不是指人的資格,而是指表達信心的行為。雅各說,疑惑的人不會想從主那裡得甚麼!(雅1:6-7) 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。(雅2:17)耶穌說,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,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,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〔瑪門是財利的意思〕(太6:24)人只能二選取其一!所以,配不配進神的國,配不配作主的門徒,在乎人抉擇的是甚麽!
你「配得」上天堂享福嗎?如果我們仍然願意在罪裏,就「不配」,如果我們已歸信基督,成為新造的人,一生跟從主,主的恩典就使我們「配得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