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也要受審判嗎?
很多初信者只是知道信了耶穌,死後就上天堂享福。某情況下,「我信耶穌上天堂」是最簡單的說法。然而,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真理卻不簡單,因為一個新時代開始了!(約1:17-18)保羅曾以何等指望、何等豐盛的榮耀、何等浩大的能力等描述救恩。 (弗1:15-23)又說,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、過於人所能測度的。(弗3:14-20)如此恩典,難怪福音成為神審判的原則之一。(羅2:16)保羅說,耶穌為我們受了咒詛。(加3:13)。在基督裏的就不定罪。(羅8:1)就福音而論,凡得救的,一個也不能自誇,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,因耶穌成為信徒的神蹟和智慧!(林前1:22-31)故此,審判時,那些靠律法,論求神蹟、智慧,不接受十字架的道理的人,就成為滅亡的人,(林前1:18)從恩典中墜落了。(加5:4)
人得救不是由於好行為,或有甚麽功績,而是因為對基督的信心。然而,得救的信心和生命改變,卻是經行為活出來的。(雅2:17)信徒需要經常自我反省,才能成長。保羅說,若有人不愛主、這人可詛可咒。(林前16:22)這是因為基督徒最後也要在基督臺前接受審判。(林後5:10)彼得說,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。若是先從我們起首、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、將有何等的結局呢?(彼前4:17)可見神有恩典,但從不會因此而降低公義的要求和改變審判的原則,不然,耶穌基督就徒然死了。(加2:21)審判是神要義人和惡人作出交代。信徒要交代得救後作了甚麼。保羅提到信徒在世的日子,如同人在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,將來會有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。人的工程若被燒了、他就要受虧損。(林前3:10-15)即是說,人信主後卻沒有好好的回報主恩,縱使得救,活在世上也是徒然!如果人以為受洗就等同得到進天堂的入場卷,生命卻沒有改變,與主的關係仍然未復和的話,也就大錯特錯了。另外,聖經也警告說,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、嘗過天恩的滋味、又於聖靈有分、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、覺悟來世權能的人、若是離棄道理、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。最後必被廢棄、近於咒詛、結局就是焚燒。(來6:4-8)罪惡的根源實在是一個謎!那些曾經得救,而且滿有屬靈經歷的人,結局竟然是咒詛和焚燒!這好像始祖為甚麽心裏產生惡念,不信神的話,最終成為罪人!
審判聽來好像只有懲罰,其實公平公義的審判也帶來獎賞。十個童女的比喻(太25:1-13),豈不是有預備,也有不預備童女麽?按才幹受責任的天國比喻中(太25:14-30),豈不是有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,也有又惡又懶的僕人麽?當審判時,豈不是有綿羊和山羊麽?(太25:31-46)肯預備的、良善又忠心的,生命如綿羊特質的,豈不是得到神恩上加恩麽!惡人當然不喜歡審判(詩5:4-7),但神必然報答義人所作的。(太6:1-1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