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與使命那個最要緊?
在金錢世界裏面,很多人都以金錢來衡量一切。在物慾的世界裏面,很多人都在追求物質享受。一支一千元的香水,有人認為雖然很香,但一千元實在太貴了!又有人認為雖然一千元,但實在太香了!這反映了每個人的價值觀都不同。甚麽是最寶貴的呢?甚麽是最重要的呢?有人賣友求榮,也有人捨身救人。似乎每個人做人的原則和標準都不同的。但甚麽比這更高,甚至是最高的原則和標準?
在聖經創世記記載,神吩咐始祖說、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、你可以隨意喫、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、你不可喫、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。(創2:16-17)可惜,他們受試探就吃了。又記載,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、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、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、為自己編作裙子。(創3: 7)這樣說來,女人(夏娃)受試探,不相信一定會死而吃的,那人(亞當)是明知會死才吃的。而他們吃了之後,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而感到羞恥。聖經又記載,亞當共活了九百三十歲就死了。(創5:5)回頭看看蛇試探女人,蛇對女人說、你們不一定死、因為神知道、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、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。(創3:4-5)奇怪!「如神能知道善惡」和神宣告「你喫的日子必定死」具有必然的關連性嗎?「分別善惡果子」豈不是表示使人有分別善惡的能力嗎?這並不是致命的毒藥!究竟使人死的原因是甚麽?是分別善惡果子?還是神早已宣告,始祖吃了必定死?結果始祖吃了,公義的神就要執行審判,人就成為必死的人。
始祖面對死亡的時候,會不會後悔當初所做的呢?如果歷史可以重新再來,他們的價值觀會不會因為相信神的宣告而有所改變?以「死」作為賭注去嘗試獲取能知善惡,值得嗎?這樣看來,人的價值觀是取決於對神的話語信與不信!做人的原則和標準,也需要建基於此!
當耶穌在曠野受魔鬼試探時,(太4:1-11) 魔鬼說、你若是神的兒子、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。耶穌卻引用聖經的話,說、『人活著、不是單靠食物、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』對人而言,食物是重要的,但卻不是最重要。如果為著生存於世而違背神的命令,導致失去永生,當然不值得!對一個信主愛主的人來說,為主而活,甚至願意為主殉道,縱使餓死,更是光榮!重點不是活著與否,而是知道神的心意,相信而又遵行!與其說生命重要,不如說神給我們的使命更重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