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甚麽傳福音?
每個人都是由信念主導他的人生的。基督徒信念的對象,是一位有情天地的主宰。聖經說最大的誡命: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、愛主你的神。其次、就是說、要愛人如己。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(可12:30-31)所以,基督教是一個強調愛的宗教。怎樣表達愛人如己?耶穌留下大使命給我們:你們要去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、奉父子聖靈的名、給他們施洗、凡我所吩咐你們的、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、直到世界的末了。(太28:19-20)保羅稱傳福音就像欠債一樣,說:無論是希利尼人、化外人、聰明人、愚拙人、我都欠他們的債。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、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。(羅1:14-15)
最有效見證福音的就是我們的生命見證。聖經說,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、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、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(太5:16)當耶穌為格拉森被鬼附的人,趕出二千隻以上的污鬼,治好他之後,那人懇求和耶穌同在,耶穌卻打發他回家去,他就去滿城裡傳揚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。(路8:26-39)這就是藉著生命的經歷,見證福音的大能。準備傳福音:
1. 先好好禱告,求主幫助和使用你,也要求主感動你傳福音的對象,決志相信耶穌。
2. 組織自己得救的經歷,(包括信主前自己生命的狀況,信主的經過,信主後所得到的福氣和生命的改變。)
3. 背誦有關傳福音的經文,需要時可向人引用神的話語。亦可深化應當相信的理據和依靠主的信心。
4. 最後,除非有特別原因,否則記著邀請對方決志信主,才算完整的傳福音。如果對方不知怎樣作決志祈禱,你可以一句一句的教導對方祈禱。亦可以約見教牧同工。
5. 相反,如果對方未能決志,又願意分享出來,就為這些難阻禱告,不要企圖哲服對方,繼續仰望主的帶領。認定使人歸信耶穌基督的是神的作為,不是人的功勞。
6. 如果對方決志,要跟進怎樣栽培對方屬靈生命成長:例如祈禱讀經和返教會等。
如果是兩個人或以上(隊工)去傳福音,可以一個主力宣講,另一個默默禱告。祈求及順服聖靈的引導,賜下當講的話。萬軍之耶和華說、不是倚靠勢力、不是倚靠才能、乃是倚靠我的靈、方能成事。(亞4: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