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都說:無錢就想有錢,有錢就想作官,作官有想作王,作王就想如同神仙一樣,長生不老。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!自始祖犯罪,就可以看到。原本神唯一的命令:耶和華神吩咐他說、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、你可以隨意喫、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、你不可喫、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。(創2:16-17)但女人卻希望眼睛明亮、便如神能知道善惡。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、也悅人的眼目、且是可喜愛的、能使人有智慧、就摘下果子來喫了、又給他丈夫、他丈夫也喫了。(創3:5-6)保羅解釋: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、死又是從罪來的、於是死就臨到眾人、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(羅5:12)從聖經記載,始祖由無罪的人成為有罪的人。有人會問,究竟始祖有沒有想過,喫的日子必定死,縱使如神能知道善惡,又有甚麽用呢?還是始祖認為,「如神能」就是變成神一樣,與神同等,即是可以免除神對人有「使人死」的權能?如果不是,以死換取「能知善惡」,值得嗎?人人也懂得說,有錢沒命享,又有甚麽用?
中國人有話:以銅為鏡,可整衣冠。以人為鏡,可知得失。以古為鏡,可知興替。從讀者的感觀去看聖經的歷史,也有很多教訓,讓我們更新我們的價值觀,去想想「值得嗎」:
以掃為了餅和紅豆湯,出賣長子的名分,值得嗎? (創25:27-34)
沙得拉、米煞、亞伯尼歌為了堅持信仰,情願死在從烈火的窯中,值得嗎? (但3:1-30)
窮寡婦為愛主,把一切養生的都奉獻,值得嗎? (路21:1-4)
以斯帖為救自己的同胞,冒死見王,值得嗎? (帖4:13-17)
撒瑪利亞人救一個一直輕看自己的猶太人,值得嗎?(路10:25-37)
撒該為了報答主恩,還人四倍,又把他所有的一半分給窮人,值得嗎?
(路19:1-10)
為救一個人脫離魔鬼,格拉森村民想,要我們犧牲二千頭豬,值得嗎?
(路8:26-39)
少年的官為了得永生,他想,要我放棄今生這許多的產業,值得嗎?
(太19:16-22)
保羅為了傳福音,受盡諸多苦難,值得嗎? (林後11:23-29)
究竟值不值得?再想想自己:
基督耶穌為救我們受凌辱,受鞭打,且死在十字架上,值得嗎?(羅5:6-8)
今日,我們得救,正正見證著:我們要更新我們的價值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