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甚麽要靈修--讀經祈禱

在教裏,很多時都會聽到信徒需要靈修。靈修即是靈性的修練。最簡單的修練就是指讀經祈禱。無論是個人或集體,信徒都得到培育。聖經作者約有40位,包括文學家、宗教家,政治家、軍事家、君王、祭司、先知,平民、牧者、農夫等等聖經共66(舊約39卷,新約27卷),花了1500多年才寫成,內容前後一致,因為背後都是神的意思。

信徒相信,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、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、都是有益的,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(提後3:16-17)「默示」即吹氣、呼出、靈的感動之意。聖經是成文的道。教訓指從正面教導人,使人認識神和神的心意;督責指從反面責備人,使人明白是非;使人歸正指使出軌的人回到正道上;教導人學義指由淺入深,按部就班學習公義;都是有益的指具有功效。完全指靈裏的完全及豐盛的生命。信徒以愛慕的心態(彼前2:2)讀經,才得到神的指引亮光(詩119:105),不致得罪神(詩119:11)。

舊約聖經主要用希伯來文寫的,有幾處是用亞蘭文寫的。從以色列王國歷史為背景,去看聖經的內容,可分為王國前(摩西五經士師記)、王國時(撒母耳記上下歷代志上下)、亡國後的歷史(以斯拉記以斯帖記)。從歷史留下來的還有5卷的詩歌智慧書(約伯記雅歌),和17卷的先知書:大先知書(5卷:以賽亞書-但以理書)小先知書(12卷:何西亞書-瑪拉基書)

新約聖經全部是用希臘文寫的,有幾句話是亞蘭文寫的。講論基督生平的有4卷福音書(馬太至約翰福音),講論教會被建立的有1卷歷史書(使徒行傳),和書信。書信又可分為保羅書信(羅馬書至腓利門書)、其他書信(希伯來書至猶大書)和特別書信(啟示錄)。前人留下很多讀的經方法但讀經的目的,是要認識神,遵行神的話。(1:22、詩119:9)

除了讀經,信徒還需要學習祈禱,而且要奉耶穌的名求(15:7),因為人在祈求中可以經歷和認識神,神也樂意答應人的祈求(4:2-3、太7:7-12)。學習祈禱,可以體會信心的重要性(11:24)。信徒要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(18:1,傳8:6),而且按著神的旨意求(約一5:14-15),無論求赦罪(51:2)、求福(代上4:10) 求智慧(1:5-8)等等,神都會回應,並且賜下出人意外的平安,在基督耶穌裡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。 [4:6-7]

信徒可以先學習主所親自教訓門徒的禱告:主禱文。